青岛妇女儿童医院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考察体检方案

发布时间:2025/7/4 16:30:03  /  浏览量:  /  【关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5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将考察体检方案制定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否则视为弃权)。

二、考察

考察需提交在校综合表现情况和无犯罪记录两份证明材料,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

(一)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开具要求

2025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联系人及办公电话,加盖公章,后续具体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三、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无犯罪证明、体检报告请在2025年7月11日前邮寄至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同福路6号行政办公楼负一层人事科收,电话:0532-68661172)。

咨询电话:0532-68661172

监督电话:0532-68661175

 

附件:2025年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校园招聘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5年7月4日